回上列表
美欧和解将签署零关税协议,刘鹤带领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
2018/07/27 09:13

美欧和解将签署零关税协议,刘鹤带领推动新一轮国企改革:周四上证综指收跌0.74%报2882.23点,深证成指跌1.18%报9352.25点,创业板指跌1.61%报1606.12点。盘面上看,股权转让概念掀涨停潮,液化天然气油气板块紧表走强。次新股全线杀跌,科技股发挥欠佳,保险、券商亦走势疲软。两市成交3802.37亿元。央行公告称,考虑到临近月末财政支出可对冲央行 逆回购到期等因素的影响,为维护银行体系流动性合理充裕,7月26日不开展公开市场操作。当日有700亿元逆回购到期,净回笼700亿元。在人民币市场方面,周四,在隔夜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大涨逾500个基点触及日内低点6.7358后,人民币汇率几乎回吐全天涨幅。近期中美利差收窄、贸易争端升级、房地产企业海外债券到期高峰来临、A股市场低迷、以及7-8月中概股需集中分红,都是导致6月以来人民币汇率持续走跌。
北京时间周四,在欧盟委员会主席容克赴华盛顿与美国总统特朗普就贸易问题会谈后,双方发表了美欧联合声明。值得注意的是,在声明中特别提出要推动WTO改革,去解决不公平贸易行为,包括知识产权窃取行为、强制性技术转让行为、工业补贴、国有企业造成的扭曲以及产能过剩问题。此番表示被解读为指向中国。此前,欧盟和日本已经率先达成自由贸易协议,结合今天欧美的联合声明,欧美日主导的新的国际贸易体系雏形正在形成。中国为应对美国拉拢日欧的联盟,近期习近平密集出访中东非洲及拉美等国。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的金砖国家工商论坛,习近平发言呼吁要坚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继续推进全球经济治理改革,提高新兴市场国家和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未来中美在全球贸易经济等领域的博弈还将持续。
国务院办公厅周四发布关于调整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国务院副总理刘鹤任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组长,国务委员王勇任副组长,国资委主任肖亚庆等14人为小组成员。同时周四刘鹤主持召开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会议指出,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分层分类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中央企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随着中国信息通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日前宣告成立,下半年中央企业的重组整合进程被再次赋予想象空间。根据历史经验,下半年央企重组将继续加码,煤炭等五大领域整合案例将会持续涌现。本次刘鹤亲自挂帅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后,未来将会大力推动国企改革,尤其在市场化的国企混改和重组等方面,有望明显加强。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法律部负责人周四上午在京与受害者代表沟通时透露,中央层面已就阜兴事件作出批示,有关部门联合成立了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证监会主席刘士余。阜兴事件牵涉的投资人或有近万名,总资金规模可能超过200亿元。此外,在监管方面,评估机构万隆评估周四收到了行政处罚书,这是证监会派出机构首次对评估机构出具罚单。整体金融监管趋严的态势依旧明显。近期市场在经历前期反弹之后迎来了下跌调整,不过考虑到中报季到来以及海外资金包括私募等持续进入中国市场,市场依然或处于一个短期反弹其,但整体的震荡预计将加大。资料统计发现,7月份以来,共有272家公司被机构调研,其中,海外机构参与调研公司家数达到50家。上述机构调研的272家公司中,中小创公司成为机构调研重点业绩方面,在上述272家被机构调研公司中,有223家公司已发布中报业绩预告,其中,172家公司中报业绩预喜,占比77.13%。业绩预增概念股继续受机构关注,与此同时,增持回购概念股也成为各大机构重点关注对象。此外,李克强7月26日考察西藏自治区山南市川藏铁路拉林段施工现场。川藏铁路是国家“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总投资2700亿元,他表示要通过扩大有效投资,加快中西部基础设施建设,逐步缩小东中西部发展差距。建议关注基建板块。而低估值的金融建议持续关注。

免责声明

本焦点报告(连带相关的资料)由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元大证券(香港)”) 撰写。本焦点报告的资料来自元大证券(香港)相信可靠的来源取得,惟元大证券(香港)并不保证此等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及或完整性。本焦点报告内容或意见仅供参考之用途,并不构成任何买入或沽出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之要约。本焦点报告并无顾虑任何特定收取者之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风险承受程度,投资者在进行任何投资前,必须对其投资进行独立判断或咨询所需之独立顾问意见。本焦点报告内所提及之价格仅供参考之用途,投资产品之价值及收入可能会浮动。本焦点报告内容或意见可随时更改,元大证券(香港)并不承诺提供任何有关变更之通知。元大证券(香港)及其董事、行政人员和雇员可能有在本焦点报告中提及的证券的权益和不就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及不对使用本报告之数据而引致的损失负上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                 

未经元大证券(香港)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为任何目的复制、发出、发表此焦点报告,元大证券(香港)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