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列表
有关:美国股票税制更新说明
2022/10/21 09:00

 

亲爱的客户您好,

美国国家税务局Internal Revenue Service (IRS)根据美国国内税收法规第1446条(a)项及(f)项,发布了关于非美国人于公开交易合伙事业(PTP)利益移转(具对价关系)之预扣税及信息申报之最新规定。此规定将于2023年1月1日起生效,要求合格中介机构除允许之例外情况外,须在非美国投资人为出售、交易或其他移转行为时,依交易总额承担主要扣缴义务并扣缴10%税额,股利配发亦可能适用此规则; 换言之,当非美国人(例:台湾投资人)卖出/交易/移转PTP标的时,于2023年1月1日起,将依「总价金」扣除10%之税款此法规之修订为重大修订,务请留意对您自身权益之影响,本公司建议您应向您的税务顾问咨询相关影响。

若您为持有PTP标的之客户,本公司建议您可于2022年12月31日前检视相关部位并考虑重新进行资产配置,以因应持有此类有价证券在2023年1月1日以后可能造成之影响。

在法规不变之前提下,本公司将于2022年11月1日起,停止受理买进PTP类型之标的,并持续规划、评估于2023年起禁止PTP标的之买卖、交易或其他移转(具对价关系)之可能,包括该法规中所列例外之任何交易,详细实行日期将另行公告。

相关法规请参考:
https://www.irs.gov/individuals/international-taxpayers/partnership-withholding

以上系根据现时IRS相关法令之发布而做成之公告,内容将可能因IRS法规内容变动或实行日期变动而有所改变,本公司将尽力提供及时信息供参考,然投资人仍应随时就本身投资部位关注相关法令之发展及其对自身权益之影响。

造成不便,敬请见谅

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敬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