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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寶衡,39歲,被控一項不遵照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4(1)條所發出的通知書辦理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14(4)條。
廉署人員就一宗貪污調查,於2025年9月底向被告送達通知書,要求他提交法定聲明,列明包括他在通知書日期前三年內所擁有或管有的財產。法定聲明提交日期應被告申請延至2026年3月。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6年3月12日,無合理辯解而忽略或不遵照通知書的條款辦理。被告涉嫌未能向廉署提供所需資料,涉及30筆共逾210萬元存入其銀行帳戶的現金款項。
廉署指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調查期間獲港交所全力協助。(ha/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
廉署起訴港交所前副總裁湯寶衡 涉嫌不遵照《防賄條例》就貪污調查提交財產聲明
2026/09/10 17:04
廉政公署公布,昨日(9日)落案起訴港交所(00388.HK)前副總裁湯寶衡,控告他涉嫌在一宗正在進行的貪污調查中,不遵照廉署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獲法庭命令而發出的通知書,就其個人財產等資料提交法定聲明。他獲准保釋,明日(9月11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答辯。湯寶衡,39歲,被控一項不遵照根據《防止賄賂條例》第14(1)條所發出的通知書辦理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14(4)條。
廉署人員就一宗貪污調查,於2025年9月底向被告送達通知書,要求他提交法定聲明,列明包括他在通知書日期前三年內所擁有或管有的財產。法定聲明提交日期應被告申請延至2026年3月。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26年3月12日,無合理辯解而忽略或不遵照通知書的條款辦理。被告涉嫌未能向廉署提供所需資料,涉及30筆共逾210萬元存入其銀行帳戶的現金款項。
廉署指相關貪污調查仍在進行,調查期間獲港交所全力協助。(ha/da)~
阿思達克財經新聞
網址: www.aastock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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