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列表
美联储年内第四次加息落地,中国央行创设TMLF定向降息
2018/12/20 09:36

美联储年内第四次加息落地,中国央行创设TMLF定向降息:周三,A股高开后一路下行,市场人气低迷。上证综指收跌1.05%报2549.56点,创10月30日以来新低;深证成指跌1.48%报7418.69点;创业板指跌1.9%报1268.81点。两市成交额2171亿元,创3个月新低。创投概念持续回暖,受“山东菏泽取消楼市限售”消息提振,地产股冲高回落,盘面上看,猪肉、石油、医疗器械、自由贸易港、医药电商等板块跌幅居前。沪股通净流出6900万,深股通净流出4亿。由于周三无逆回购到期,央行实现净投放600亿元,但投放资金规模较前两日明显减少。市场资金面趋紧现象明显,Shibor多数品种均有上行。而昨天海外市场最重要的美联储加息决定落地,美联储发布利率决议,宣布加息25个基点至2.25%-2.5%区间,这是美联储年内的第四次加息,也是2015年12月美联储开启本轮加息周期以来的第九次加息。同时暗示明年加息两次、此前为三次,但市场对已明年美联储加息的节奏早期部分已转为一次或不加息,因此本次美联储会议决议并没有市场预期的鸽派。美联储加息后,美股回吐早盘涨幅,道指一度暴跌超500点,最终收跌约350点。标普跌1.54%,纳指跌2.17%。
而与美联储加息相反的是,昨天,央行开展类似定向降息的操作,中国人民银行决定创设定向中期借贷便利(Targeted Medium-term Lending Facility,TMLF),根据金融机构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增长情况,向其提供长期稳定资金来源。TMLF资金可使用三年,操作利率比中期借贷便利(MLF)利率优惠15个基点,目前为3.15%,有利于降低商业银行负债端成本,改善银行的负债结构。而与简单通过降准相比,本次推出的TMLF工具期限长,可使用三年,比一年期MLF还要长两年,有利于向商业银行投放长期稳定负债,同时, TMLF以增加激励的方式引导商业银行将流动性投放至实体经济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有利于疏通流动性传导机制。而传统的降准降息对于房地产的刺激较强,因此使用TMLF将更针对特定群体进行货币政策操作。此外,TMLF的操作相对于传统的降准降息在人民币汇率贬值的压力上有所减缓。而昨天除宣布创设TMLF外,中国人民银行又新增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000亿元以支持中小金融机构继续扩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贷款。央行决定再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000亿元。此前6/25日和10/22日央行先后增加再贷款和再贴现额度1500亿元,今年累计已增加4000亿元,专项用于支持中小金融机构扩大对于民营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经济稳增长需求上升和广义财政扩张压力,均需要相对宽松的货币政策配合。
而在房地产市场方面,近期部分地方城市房地产政策出现一定变化。山东菏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决定取消已出台的限制新购和二手住房转让期限规定。菏泽取消限售政策、对需求略有提振,更重在于首例地方明文放松调控监管、意义大于其本身。此外,媒体消息称在深圳,武汉等首套房贷利率悄然下调上浮幅度。而根据,融360数据显示,2018年11月全国首套房贷款平均利率为5.71%,在连续22个月上涨后,首次出现环比零涨幅。近日,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公布的数据显示,受监测的100个大中城市住宅库存连续三个月环比上升。自 9月首次出现供大于求态势,10月至11月继续保持此类态势。在房地产调控政策持续作用下,加上年底楼市观望情绪加剧,全国住宅市场整体供大于求矛盾加剧。近日大银行的利率松动,标志房贷利率拐点可能到来。在去库存以及权衡房地产对于经济增长的贡献之下,后续的政策需要密切留意。不过未来房地产调控全面性的放松仍然概率较低,预计更多的将是因城施策来恢复一定的市场信心。
而在对内的改革方面,近期财税部门已经在就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进行内部培训,为2019年1月1日政策的落地做准备。从税务部门的培训材料来看,部分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相较征求意见稿有所提高。减税降费目前稳步推进。此外,对于资本市场方面,由东兴证券担任牵头主承销商的最大规模的纾困债昨天成功发行,其将帮助化解流动性困难的问题,推动上市公司健康有序发展。不过近期由于孟晚舟事件,中加直接的对抗仍在持续,有报导称,第三名加拿大公民在中国被拘留。之前有两名加拿大公民因为危害中国国家安全,被中方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考虑到中国强硬的态度,迭加后续1月的听证会,关于孟晚舟时间后续进展仍然存在较大不确定,同时宏观经济的走弱迭加后期贸易战休战时间结束,中长期来看市场后续的压力依然较大,但是由于昨天央行的类似结构性降息的操作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的临近,短期市场存在一定的反弹。操作上,建议关注季节性涨价的资源品天然气,以及金融。

免责声明

本焦点报告(连带相关的资料)由元大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元大证券(香港)”) 撰写。本焦点报告的资料来自元大证券(香港)相信可靠的来源取得,惟元大证券(香港)并不保证此等数据的准确性、正确性及或完整性。本焦点报告内容或意见仅供参考之用途,并不构成任何买入或沽出证券或其他金融产品之要约。本焦点报告并无顾虑任何特定收取者之特定投资目标、财务状况或风险承受程度,投资者在进行任何投资前,必须对其投资进行独立判断或咨询所需之独立顾问意见。本焦点报告内所提及之价格仅供参考之用途,投资产品之价值及收入可能会浮动。本焦点报告内容或意见可随时更改,元大证券(香港)并不承诺提供任何有关变更之通知。元大证券(香港)及其董事、行政人员和雇员可能有在本焦点报告中提及的证券的权益和不就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及不对使用本报告之数据而引致的损失负上任何责任。

版权所有                 

未经元大证券(香港)事先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为任何目的复制、发出、发表此焦点报告,元大证券(香港)保留一切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