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上列表
中美元首同意加强各领域对话合作,中国10月经济呈结构性缓慢复苏
2023/11/16 08:33
中美元首同意加强各领域对话合作,中国10月经济呈结构性缓慢复苏:11月15日,A股三大指数集体收涨,截至收盘,沪指涨0.55%,深成指涨0.72%,创业板指涨0.53%,沪深两市成交额9901亿元,北向资金净买入36.26亿元。消息面上,中美协议发表关于加强合作应对气候危机的阳光之乡声明,提出到2030年全球可再生能源装机增至三倍的目标,并计划从现在到2030年在2020年水平上充分加快可再生能源部署,加快煤油气发电预期替代方案,从而使可再生电力行业减排达到峰值后实现重大意义的绝对减少。带动光伏、锂电、钙钛矿电池等板块直线拉升。另有先进封装概念股反复活跃,华为汽车概念股午后走强,而光刻机板块飘绿,短剧游戏概念午后走弱。港股两大指数高开高走,香港恒生指数收涨3.92%,恒生科技指数收涨4.41%。盘面上,非金属材料、小米概念、虚拟现实等板块活跃;百货业、零售股等板块低迷。海外,美国10月PPI同比超预期放缓至1.3%,环比意外转跌,进一步打压了美联储继续加息的预期,同时零售销售表示仍好于市场预期,美股三大指数高开。交易员在全球债市反弹后重新加大看跌押注,美债收益率盘中大幅转涨,令纳指和标普盘中一度转跌。但最终在软着陆的预期下,美股齐涨,标普500指数收涨0.16%,道指收涨0.47%,纳指收涨0.07%。美元走高站稳104,英镑跌近百点,日元失守151,离岸人民币徘徊7.26元。
当地时间11月15日,国家主席习近平在美国旧金山斐洛里庄园同美国总统拜登举行中美元首会晤。两国元首同意推动和加强中美各领域对话合作,包括:建立人工智能政府间对话;成立中美禁毒合作工作组,开展禁毒合作;在平等和尊重基础上恢复两军高层沟通、中美国防部工作会晤、中美海上军事安全磋商机制会议,开展中美两军战区领导通话;同意明年早些时候进一步大幅增加航班;扩大教育、留学生、青年、文化、体育和工商界交流等等。两国元首强调在当下关键十年中美共同加快努力应对气候危机的重要性,欢迎两国气候特使近期开展的积极讨论,包括:2020年国内减排行动,共同推动联合国气候变化迪拜大会(COP28)成功,启动中美“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工作组”以加快具体气候行动。市场情绪将受提振,可关注相关合作领域方向。
11月15日,国家统计局公布多项10月经济数据,显示消费和生产好于市场预期,投资端则略显疲态。具体来看主要特点,第一,社零增速明显反弹。10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7.6%,连续第3个月回升,低基数是原因之一。两年复合增速高于9月的主要对应聚餐、出游等带动的可选消费,以及“双节”促销和“双十一”促销带动的地产后周期产品消费。此外,政策促销下汽车的零售也继续着保持高增速。第二,投资端略显疲态。1-10月,全国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2.9%,低于前值的3.1%。其中,基建、制造业和房地产投资增速均有不同程度的回落。房地产开发投资完成额累计同比下滑9.3%,继续弱于其他领域,对固定资产投资形成拖累。第三,新房销售降幅扩大,房企“销售-回款”的良性循环不畅通。前10个月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下滑7.8%,降幅较上月扩大0.3个百分点。当月销售面积的降幅也较前值扩大,低能级城市由于房价尚未企稳,人口流出等因素,复苏压力更大。第四,生产基本维持韧性。10月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4.6%,市场预期4.3%,前值4.5%。从两年复合增速来看,大部分行业都出现小幅回落,高技术制造业继续保持高位。一方面是因为部分行业提前备货,上月就释放了部分生产需求;另一方面则是因为内外需偏弱。国家统计局表示,经济运行整体上延续着恢复向好的态势,市场流动性总体合理充裕,预计下阶段价格低位运行的状况将会逐步缓解。同时,10月房地产开发投资、商品房销售额等指标出现了一定的边际改善迹象,随着有关政策进一步深化落实,将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和高质量发展。此外,财政部公布,1-10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87494亿元,同比增长8.1%;1-10月累计,全国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15734亿元,同比增长4.6%。整体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支出进度合理加快。
工信部发布关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公示,两款小米牌纯电动轿车在列。公示信息显示,小米汽车生产资质由北汽提供,两款汽车采用不同电池,一款采用弗迪电池供应的磷酸铁锂电池,另一款采用宁德时代供应的三元锂电池。此事件预期着小米造车项目正式落地。根据此前的产业调研信息显示,小米汽车目前正处于试生产阶段,按正常进度首款车型将于2024年上半年量产,有望催化相关产业链。总的来看,中美元首会晤同意加强各领域对话合作有望提振市场情绪,建议关注产业链回暖的消费电子、半导体,华为手机、算力等,中美共同聚焦能源转型下亦有望刺激低位新能源赛道表现。
版權所有                 
未經元大證券(香港)事先書面授權,任何人不得為任何目的復制、發出、發表此焦點報告,元大證券(香港)保留一切權利。